驾驶员评估报告致4人死亡!大理州洱源县“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出炉多人被问责!
作者:QY球友会体育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5-02-13 22:33:18
2023年11月23日,在大理州洱源縣境內國道西瀾線人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約428萬元。事故發生後,2023年11月23日州人民政府根據《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州人民政府依法成立洱源縣“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有序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並形成了《洱源縣“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對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原因、事故性質、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整改措施進行了全面的描述,並于2024年4月12日通過大理州人民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批複結案。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生産安全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的規定,2024年6月17日,大理州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成立了由州應急管理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公安交警支隊、州總工會等相關人員組成的洱源縣“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評估工作組,對《洱源縣“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開展評估,現將評估工作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評估組對《洱源縣“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認真梳理,在事發地及人員歸屬地大理市、洱源縣、賓川縣安委辦組織開展督促事故後續處理工作的基礎上,采取調閱事故原始檔案、查閱相關文件資料、現場檢查、聽取彙報等方式,深入開展事故評估工作。
(1)賀XX,雲LHXXXX號小型轎車駕駛人,駕車造成4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涉嫌刑事犯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處理落實情況:洱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向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上報《駕駛證轉遞通知書》,2024年1月16日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注銷了賀XX(駕駛證檔案編號:53XXXXXXXXXX)的“C1D”類機動車駕駛證。
(2)楊XX,雲 LAXXXX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其交通違法行爲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處罰,同時對超載行爲按照“一超四罰”的規定進行處罰。
處理落實情況:當事人楊XX,雲LAXXXX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其交通違法行爲,已由洱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于2024年1月1日下達《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洱公(交)行罰決字【2024】9號進行處罰,給予罰款人民幣2200元的處罰;大理州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洱源大隊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爲,2024年10月14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雲大交綜洱罰[2024]005號)進行處罰,給予從業資格證計10分的行政處罰。
(1)經洱源縣紀委調查核實,李XX作爲右所鎮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工作的副鎮長,對道路交通安全重視不夠,工作責任壓得不實,對群衆的道路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致使轄區內發生酒駕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對此李XX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處理落實情況:根據《中國問責條例》第七條第(九)項、第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經十三屆洱源縣紀委常委會第60次會議研究,並報縣委主要領導審批同意,決定給予李XX書面誡勉問責。
(2)經洱源縣紀委調查核實,自XX作爲茈碧湖鎮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工作的副鎮長,對轄區內駕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宣傳不到位,存在駕乘人員違規駕駛的情況;對轄區內的大貨車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致使轄區內雲LAXXXX重型自卸貨車在安全設施不全、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上路行駛後造成較大交通安全事故,對此自XX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處理落實情況:根據《中國問責條例》第七條第(九)項、第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經十三屆縣紀委常委會第60次會議研究,並報縣委主要領導審批同意,決定給予自XX書面誡勉問責。
(3)經洱源縣紀委調查核實,羅XX作爲茈碧湖鎮公路管理所所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得不實,對轄區內駕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宣傳不到位,存在駕乘人員違規駕駛的情況;對轄區內的大貨車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致使轄區內雲LAXXXX重型自卸貨車在安全設施不全、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上路行駛後造成較大交通安全事故,對此羅XX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處理落實情況:根據《中國問責條例》第七條第(九)項、第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經十三屆縣紀委常委會第60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羅XX誡勉問責。
(1)大理萬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賓川縣祥興頁岩磚廠)未嚴格履行源頭治超責任,未按雲LAXXXX自卸貨車行駛證上的核定載質量裝載貨物,造成雲LAXXXX自卸貨車超載,由賓川縣人民政府對該企業及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賓川縣應急局對大理萬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公司未按雲LAXXXX自卸貨車行駛證上的核定載質量裝載貨物,造成雲LAXXXX自卸貨車超載的違法行爲,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羅X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2024年8月9日賓川縣應急局分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賓)應急罰[2024]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賓)應急罰[2024]19號,對大理萬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羅X給予人民幣2.2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大理萬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給予人民幣1.1萬元的行政處罰。
一是該公司針對源頭治超工作,安排專人定期集中開展超載超限治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教育工作,以前車之鑒吸取經驗教訓,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並制定懲罰制度,完善了超限超載治理制度,對仍然有超載超限違章的,給予嚴重處罰;二是對新來運輸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查,確保每一名駕駛員符合要求,同時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爲超限超載等法規,並登記備案做考核記錄,不斷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三是定期開展對磚廠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同時對檢查出的問題做好記錄,認真整改,並向運輸駕駛員發放了告廣大貨運駕駛員書,落實了源頭超限超載工作。
(2)大理市程廂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雲LAXXXX自卸貨車進行非法改裝。由大理市人民政府對該企業及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大理市交通運輸局對大理市程廂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公司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雲LAXXXX自卸貨車進行非法改裝的違法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條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2024年5月23日大理市交通運輸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雲大交綜大罰[2024]00021號,給予大理市程廂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一是該公司深刻汲取“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圍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超限超載及貨箱改裝的危害等主要內容進行安全培訓,制定完善懲罰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建立台賬;二是對新進員工進行資格審查,上崗前培訓,並登記備案做考核記錄,不斷增強員工安全意識;三是對特種作業人員加強資質管理,必須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證才能進行作業,同時對特種設備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四是對公司內的場地、設備及維修的每一輛車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認真整改;五是針對此次整改工作,公司號召各部門,共同落實超限超載工作,做到領導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同時把安全教育和事故教訓緊密結合,使法治觀念和安全觀念緊緊相連,對安全防護和救援設施定期進行檢查。
(1)洱源縣右所鎮人民政府對交通安全勸導工作落實不徹底,群衆交通安全意識有差距。由洱源縣人民政府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洱源縣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4日對右所鎮人民政府進行了約談,右所鎮人民政府向縣人民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
事故發生後,右所鎮主要開展了以下整改工作:一是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簽定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14份,召開道路交通安全專題會議兩次,安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2次;二是加大宣傳教育和安全勸導,簽定《右所鎮黨員幹部嚴禁酒駕承諾書》《農戶道路交通安全承諾書》,共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14次,制作宣傳視頻3期,發放告知書、一封信、道路交通安全提示等宣傳冊2萬余份並通過多種方式適時宣傳道路交通安全音視頻和標語;共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勸導28次,電動車、三輪車排查專項整治2次,交通安全護學行動2次,西湖水上交通安全巡查22次、專項整治3次;三是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改。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出各類隱患18個並完成整改,協助配合交通局封堵214國道危險隱患路口13個。
(2)洱源縣茈碧湖鎮人民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重視不夠,宣傳工作力度不夠,群衆交通安全意識有差距。由洱源縣人民政府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洱源縣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4日對茈碧湖鎮人民政府進行了約談,茈碧湖鎮人民政府向縣人民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
事故發生後,茈碧湖鎮人民政府認真履職,紮實開展工作。一是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黨委會、政府辦公會上專題聽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制定印發《關于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關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茈碧湖鎮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並與15個村(社區)簽訂責任狀15份,與鎮內持有A、B類駕照的駕駛員簽訂《安全駕駛承諾書》2006份;二是深入細致開展宣教,堅持線上線下一體推進,走村入戶深入集鎮和田間地頭進行宣傳,進行禁止酒駕醉駕專題黨課1次,組織各村(社區)開展勸導員安全宣傳培訓3次,推送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微信公衆號11期,線余份,開展警示教育活動16次;三是加強道路隱患排查整治。對國道214線沿途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重點解決車輛亂停亂放問題,完善急彎、坡道、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的防護欄、標識標線、安全提示牌設置,對易發生塌方、落石、山體滑坡等隱患路段及時清障排危;四是設置鎮級交通安全勸導點1個,村級勸導站15個,配備兼職勸導員45名,常態化開展巡查,目前開展安全勸導工作150余次,排除危險因素20余個,排查出公路隱患12條,其中重點隱患2條,均已完成階段性整改。
(3)洱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轄區酒後駕駛、貨車超載、改裝改型等交通違法行爲管控不到位,由洱源縣公安局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2024年5月28日,經洱源縣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責令交警大隊向局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決定給予交警大隊分管事故預防工作的副大隊長段XX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檢查的責任追究,決定對在此次事故中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責任的洱源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四級高級警長杜X提醒談話。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會同交通運輸局、公路分局對轄區西瀾線公裏路段排查出道路交通隱患42個,並全力推進照明設施“點亮工程”,確保照明設施正常使用;統籌各方警力全面開展酒醉駕違法行爲查處;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三輪(燃油/電動)、二輪(電動)車銷售企業開展現場檢驗檢查並簽訂《規範銷售三輪車承諾書》;利用新媒體平台加大警示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共曝光交通違法行爲1100余起;與縣治超辦、運政、路政等部門共同對貨運車輛超載、非法改裝及未按照規定粘貼反光標識等違法行爲進行查處。2023年11月24日-2024年10月10日,全縣共現場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爲63645起,查獲酒醉駕474起。
(8)洱源縣公安局右所派出所對轄區酒後駕駛、貨車超載、改裝改型等行爲管控不到位,由洱源縣公安局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2024年5月28日,經洱源縣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責令右所派出所向局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決定給予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責任的右所派出所所長楊XX提醒談話;決定給予分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此次事故中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責任的右所派出所副所長張XX批評教育和責令檢查的責任追究。
右所派出所緊盯“人、車、路、企、管、宣”加強源頭✅管控,進行問題整改。一是摸清駕駛人員底數,並對重點駕駛人員開展見面教育工作,簽訂了交通安全責任狀500余份;排查清理轄區內的車輛情況,共報廢了100余輛達到報廢標准的車輛;二是開展道路隱患排查,對相關路段共排查出道路隱患48處,並將情況報送相關上級部門和職能部門,推進隱患整改;聯合相關職能部門與企業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對源頭企業加強監督與管理;三是合理調整警力安排,增加重點時段、路段、區域的警力投入,加強巡邏管控,提升路面見警率、管控率,突出查處酒駕醉駕和貨運車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爲;四是常態整治酒醉駕,每周至少在農村道路開展兩次、在西瀾線路段協同縣局交警大隊開展一次酒醉駕違法行爲查處,事故發生以來,共計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爲3000余起;五是強化安全宣傳教育,深入轄區各村委會宣講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發放宣傳資料,安排各村委會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傳音頻,安排警力開展宣傳勸導100余次,對村幹部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培訓並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狀400余份。2023年11月24日-2024年10月10日,右所派出所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爲4343起。
(9)賓川縣喬甸鎮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産屬地責任不到位,對轄區企業存在的隱患問題,督促整改不力,由賓川縣人民政府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賓川縣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9日對喬甸鎮人民政府進行了約談,喬甸鎮人民政府向縣人民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
喬甸鎮深刻認識到加強超限超載治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鎮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壓實責任,以案促改,舉一反三,全面排查並整改治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治超工作落實有效。一是思想上進一步重視,把治超工作作爲落實安全生産責任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二是進一步加強源頭監管,增加轄區內大理萬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重點企業的檢查頻次,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嚴格要求企業限期整改;三是通過微信公衆號、發放告知書、宣傳冊、懸挂標語、定期約談提醒、舉辦安全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超限超載危害性及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業主和駕駛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四是加強與公安交警、縣治超辦、路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確保治超工作無死角、無盲區。
(10)賓川縣工業信息和科技局對貨運源頭車輛治超工作監管不力,宣傳力度不夠。由賓川縣人民政府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賓川縣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9日對縣工業信息和科技局進行了約談,工業信息和科技局向縣人民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
賓川縣工業信息和科技局在“11.23”事故發生後,及時召開了專題會議深刻汲取教訓,認真分析了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工作、治超源頭企業專項檢查和貨車非法改裝整治行動工作存在的行業監管短板,進一步壓實監管責任及企業主體責任,明確了責任目標,細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強化源頭治理,強化監督和檢查,落實隱患問題整改,抓實事故防控的各項工作。今年以來,與42戶安全生産監管企業簽訂了《2024年貨運源頭企業治超工作目標責任書》和《告貨運源頭企業書》,發放治超宣傳材料300多份,制作宣傳板10多塊,粘貼治超宣傳標語30多條。
(11)賓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轄區貨車超載、改裝改型等交通違法行爲管控不到位,由賓川縣公安局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賓川縣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9日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進行了約談,並向縣人民政府及縣公安局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同時經2024年5月21日賓川縣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李XX,在此次事故中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責任,決定給予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李XX“通報批評”的責任追究。
事故發生後,一是按照公路隱患新一輪百日攻堅行動要求,全面落實“四個逐一”和“雙通報雙簽收雙教育”措施,對790 名風險駕駛人通過簽訂高風險駕駛人安全教育管理卡及遵規守紀保證書等方式進行警示教育,對63名駕駛證失格人員仍駕駛機動車的,分別立案並處罰款及行政拘留,形成嚴管高壓震懾。同時排查出的 299處隱患路段治理,目前完成標准化治理191處,標准化治理率爲63.87%;二是辦理隱患重點車輛注銷業務3741輛,聯合郵政、保險公司深入鄉鎮將電動三輪車納入管理2200輛;三是積極推動交安委各成員單位緊盯所負責監管的企業,嚴格履行“三管三必須”要求,重點緊盯駕校企業、冷鏈物流企業,檢查企業32家,與重點企業駕駛人簽訂承諾書6781份,約談美團、共享單車以及客貨運企業6次,目前轄區內無高風險企業;四是今年以來,開展宣傳106場次,發放宣傳資料15000份,抖音發送信息53條;發布警示曝光26篇,違法曝光16期,制作宣傳標語16條,發布“兩公布一提示”6期,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濃厚氛圍。2024年以來全縣共查獲交通違法117788起(現場99789 起,非現場17999起),(其中酒醉駕479起,疲勞駕駛 55 起,無證駕駛790起,超速行駛707起,貨車超載 652 起,違法超員1780起,違法載人430 起,機動車涉牌涉證852起),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32909 起,駕乘人員不戴頭盔 11422 起。
(12)賓川縣公安局喬甸派出所對轄區貨車超載、改裝改型等行爲管控不到位,由賓川縣公安局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經2024年5月21日賓川縣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縣公安局喬甸派出所教導員杜XX,在此次事故中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責任,決定給予縣公安局喬甸派出所教導員杜XX“通報批評”的責任追究,並責令喬甸派出所向縣公安局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賓川縣公安局喬甸派出所,一是按照“隱患就是事故”要求,以全縣公安機關安全生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爲牽引,嚴格按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指引,深化百日攻堅行動,對 2024年以來共排查出的16處隱患路段,積極聯動隱患治理2處;二是深入重點客✅貨運企業開展安全檢查,通報所屬車輛、駕駛人檢驗、報廢、審驗和交通違法情況,督促企業限期清零安全隱患,對車輛動態監控、安全設施、駕駛人教育等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實不力的企業,以交安委名義挂牌督辦,聯合交通運輸部門上門督促限期整改,確保“企業”的隱患治理銷號;三是持續推進《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等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問題專項治理專項工作》,堅決防止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反彈回潮;四是依托各類媒介加強道路交通集中宣傳,今年以來,在全鎮轄區學校開展交通宣傳22場次,通過喬甸鎮新風平台曝光違法駕駛行爲6期。事故發生後,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爲3802起,貨車非法改裝195起,超載13起。
(13)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轄區貨車超載、改裝改型等交通違法行爲管控不到位,由大理市公安局進行調查處理。
處理落實情況:經2024年8月26日大理市公安局黨委會研究決定,交警大隊對轄區貨車超載、改裝改型等交通違法行爲管控不到位,責令交警大隊向市公安局作出書面檢查,交警大隊已向市公安局作出書面檢查。
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是提高思想站位。組織召開專題會議,提高全員對貨車交通違法整治工作的重視程度,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二是築牢源頭防線。加強對貨運企業走訪排查,及時督促企業負責人做好內部管理,掌握車輛行駛情況,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2024年以來,共深入貨運企業開展治超源頭執法檢查50次,累計督促企業整改問題10個。三是強化路面管控。協同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對貨運車輛違法行爲的查處並及時抄告建設部門和相關施工企業;在貨車通行頻繁的重點路段,配合交通運輸部門開展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專項行動;采取“流動+守點”相結合的模式開展聯合執法,切實提高路面見警率和查處率;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對貨運違法行爲進行線上抓拍和預警布控,提高精准查緝力度。自2023年11月24日以來,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587924起,現場查處貨運車輛交通違法8946起。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在執勤執法過程中堅持教育先行,在貨運企業進行交通安全檢查中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集中組織有違法記分的客貨車駕駛人進行交通法規再學習,並對記分已超過6分的進行預警提示,借助“大理市警方”微信公衆號平台進行警示宣傳。
1.洱源縣人民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不夠,群衆交通安全意識有差距。州人民政府約談洱源縣人民政府,並責令其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處理落實情況:大理州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1日對洱源縣人民政府進行了約談,洱源縣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事故發生後,洱源縣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討並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進行了處理,副縣長、縣交安委主任、縣公安局局長寸XX及時召開洱源縣安全生産和道路交通安全以案促改暨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文明交通從我做起”實踐活動推進會,並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問題整改:一是制定《洱源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突出問題挂牌整治工作方案》,並開展了爲期3個月的整治工作。二是部署縣交警大隊、洱源公路分局、縣交通局對重點路段聯合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實施“點亮工程”,對西瀾線右所段電力照明設施進行整改。三是在縣級各成員單位內部開展自查,由縣公安局統籌警力加大對酒醉駕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並由各級宣傳部門加大對酒醉駕違法行爲的曝光力度,由各鄉政府/鎮政府對所轄貨車駕駛人進行點對點宣傳教育並安排各村委會在重點時段加強酒醉駕宣傳勸導,聯合力量加大對貨運車輛違法行爲的嚴厲查處和對車輛維修企業的監管。
2.賓川縣人民政府對貨運源頭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州人民政府約談賓川縣人民政府,並責令其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處理落實情況:大理州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1日對賓川縣人民政府進行了約談,賓川縣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賓川縣人民政府深刻汲取“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將交通安全作爲民生事業納入年度創優提質“一號工程”,統籌抓實全縣安全生産工作。一是堅持黨管安全生産不動搖,嚴格落實“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要求,保住底線、守住紅線,抓實道路交通與安全生産工作;二是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進一步壓實鄉鎮黨委政府領導責任、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縣、鄉鎮、村、小組“四級管理”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議事協調、督導檢查、約談督辦、考核獎懲等機✅制,嚴格督查、約談、警示、通報和追責問責,倒逼工作落實落地;三是堅持常態化開展隱患源頭排查治理、路面流動聯合執法,對縣域內重點交通路段、重點時段、貨運源頭企業周邊進行查處,嚴打突出違法行爲,築牢安全防線;四是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提高貨運企業、駕駛員及廣大人民群衆對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運輸危害的認識和重視,築牢安全防線.大理市人民政府對貨車非法改裝治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州人民政府約談大理市人民政府,並責令其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
處理落實情況:大理州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1日對大理市人民政府進行了約談,大理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
事故發生後,大理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了深刻書面檢查,並開展了以下整改落實工作:一是及時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市人民政府對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交通警察大隊3家單位及責任人進行約談,並由市交通運輸局對雲LAXXXX自卸貨車實施非法改裝的大理市程廂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處罰;二是深入開展源頭排查。由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工業信息和科技局、自然資源局對全市範圍內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加強日常監管和宣傳教育,壓實源頭治超治限主體責任,同時制定《2024年大理市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部署大理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行動,重點對全市從事車輛維修和改裝改型的行業開展源頭排查,對違法企業(作坊)及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切實消除源頭隱患;三是持續開展聯合✅執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由運輸、運政、交警多部門組成的聯合執勤執法,形成工作機制,對從事非法改裝、超限超載違法行爲的單位和個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四是加大違法打擊力度。加強路面執勤執法密度,對重點路段定期開展違法打處,對涉嫌非法改裝的車輛追蹤溯源,追責問責;對涉嫌嚴重超載的按照“一超四罰”要求,從嚴從重處罰。
4.大理州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1日對州級責任部門州交通運輸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進行了約談,州交通運輸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
1.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整改落實情況。爲汲取“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州委、州人民政府、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事故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等對事故都進行了認真剖析、研究,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並舉一反三,認真查找問題,不斷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深刻汲取事故教訓,不斷完善安全生産條件和防範措施,同時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已逐一落實到位。全州各級各部門深刻認識到道路交通安全與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性,把道路交通安全與安全生産作爲民生大事,把握規律和特點,對重點環節、區域和行業進行嚴格依法監管,嚴守安全底線,確保道路交通安産和安全生産工作落到實處。
2.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得到增強。事故發生後,全州各級、各部門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訓,充分認識到當前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強化工作責任擔當,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認真貫徹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針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采取了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進一步做好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項工作。
3.強路面巡邏管控力度不斷得到增強。全州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對轄區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行爲認真開展了研判分析,突出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型、重點違法,科學部署警力,加強了“一早一晚”事故管控和對酒醉駕、無證駕駛、超速行駛、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不斷增強。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充分利用固定治超站、移動治超點,切實加大了對超限超載行爲的路面查處力度,不斷排查事故隱患,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認線.貨運源頭監管得到了加強。事故發生後,全州各級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督促交通運輸、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等部門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及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了源頭治超的相關工作;並督促“四類場站”、“四類企業”安裝出口稱重設施並聯網運行,嚴禁超限超載車輛出站出場。全州各級治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聯動,密切合作得到加強,切實加大了對貨車非法改裝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防範超限超載的發生。
5.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警示不斷加大。全州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了交通安全宣傳職責,不斷加大了對交通安全參與者的安全警示教育力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得到強化,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廣泛開展,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效果良好,並充分利用手機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廣播等渠道集中曝光一批無證、酒後、超速、超員、超載等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案例,執法震懾和懲戒效果突出,正確引導交通參與者進一步認識到交通陋習的危害,廣大人民群衆的文明交通意識不斷得到提升,從源頭上有效防範了事故隱患。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原則,評估組認爲,該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依規進行了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故原因分析、性質認定和責任劃分客觀、准確;事故中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均已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處理建議處理到位,事故暴露出的隱患得到有效整改;相關部門和單位汲取了事故教訓,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行業領域相關人員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道路交通源頭管控進一步得到加強,道路交通路面執法管控和宣傳力度不斷增大,嚴厲打擊酒駕的力度不斷得到增強,各部門協調聯動得到強化,切實履行安全責任,有效遏制了類似事故的發生。
(一)汲取此次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全州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安全生産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分析轄區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完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和安全生産事故應急預案,舉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補齊短板,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切實做好安全生産工作,針對重點環節、區域和行業要嚴格依法依規監管,要將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全面消除事故發生風險,嚴守安全底線,確保安全生産及道路交通安全,爲保障廣大人民群衆的生命財産安全保駕護航。(二)堅持黨政主導,壓緊壓實責任。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分級負責、部門落實、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不斷壓實工作責任,開展隱患源頭排查治理,路面流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重點交通路段、重點時段、貨運源頭企業周邊進行查處,嚴打違法行爲,同時要求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築牢安全防線,切實做好安全生産及道路交通安全各項工作,確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穩定。
(三)深刻汲取教訓,主動消除事故隱患。全州各級各部門要汲取洱源縣“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認真做好安全生産及交通安全形勢分析,強化路面管控,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強化企業監督管理,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爲,突出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做好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切實消除事故隱患與風險。
(四)深化宣傳教育,不斷營造安全氛圍。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將安全生産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作爲事故預防工作的抓手,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廣泛宣傳安全行車乘車相關法律法規,杜絕酒駕醉駕行爲,提高貨運企業、駕駛員及人民群衆對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運輸危害的認識, 集中曝光道路交通違法犯罪行爲、典型事故案例,積極開展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衆對道路交通安全及安全生産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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